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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根据《北京奥运行动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为实现"绿色奥运"的理念,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使2008年奥运会为北京、中国和奥林匹克运动留下最丰富的环境遗产,特制订本规划。

一、环境现状

(一)环境质量与生态状况
  近年来,全市城乡经济建设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在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九五"期间全市共完成环保投资近340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3.3%,而1999-2001年每年的环保投资均超过百亿元。
  2001年,市区天然气供应量已达到14亿立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电采暖、地热供热面积达到600多万平方米,市区全部燃煤茶炉、大灶和8600台采暖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通过推广无铅汽油,提高排放标准,2001年年底有40多万辆汽车达到欧洲20世纪90年代初的排放水平。工业污染源已于2000年5月全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001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清运量的85%,公共电汽车发展到1.3万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线路达到54公里。
  城市绿化隔离带、郊区植树造林、生态农业、水土流失和沙荒地治理等均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2001年,全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8%,林木覆盖率达到44%,山区、平原、市区绿化隔离带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初具规模。中央支持的环京津地区乃至整个北方地区大规模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已经取得初步进展。
  2001年,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总悬浮颗粒物(TSP)、一氧化碳(CO)年日均值分别为0.064、0.127、0.370、2.6毫克/立方米,比"九五"期间大气污染最严重的1998年分别降低了47%、16%、2%和21%。经整治的城市中心区水系水质按功能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城市下游水体水质有所好转,全市生态状况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随着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业已形成,环境保护法规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2000年8月,北京奥申委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20家民间环保组织共同拟定并签署了《绿色奥运行动计划》,"绿色奥运"行动已经开展,"绿色奥运"理念深入人心。总之,北京在法律、技术、经济、公众环境意识等方面,均为实施"绿色奥运"战略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年来北京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自然地理、气候条件的限制和人为污染源的影响,北京市生态状况和环境质量与举办奥运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城市大气污染仍然较重。目前,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浓度一直居高不下,其它污染指标已接近或达到国家标准。
  水资源短缺与水体污染并存。水资源短缺且用水结构不合理,生态用水严重不足。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率还不高,农村地区尚缺乏必要的生活污水排除和处理设施。
  区域生态系统脆弱。全市绿化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林木绿地养护管理也亟待加强。城区特别是中心区绿地不足,直接影响了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如城市热岛效应比较突出。另外,作为城市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城乡结合部,在环境面貌、绿化美化、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任务仍很繁重。
  此外,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利用和处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噪声、电磁辐射与放射性环境管理还需加强。
  预计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建成区面积、人口数量、能源与资源消耗总量、机动车保有量、城市需水量、建设规模等影响环境质量的诸多因素,将有所增长或维持在较高水平,只有采取积极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城市环境质量和区域生态状况才能迅速改善。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北京"绿色奥运"理念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特殊含义表现在:全面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为2008年奥运会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保证奥运会举办过程对环境不产生负面影响,并对北京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宗旨,使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得到全面提升。因此,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绿色奥运"理念,以实现北京地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基本任务,以落实关于城市环境质量和"绿色奥运"的申办承诺为目标,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动北京生态环境改善与可持续发展,为2008年奥运会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2008年,在环京津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的情况下,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标准,全市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全面落实申办中关于奥运建设和活动中生态环境问题的承诺,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把北京奥运会办成一个在环境保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绿色奥运盛会。
  各项主要指标是:
  大气环境。到2008年,在环京津地区整体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的条件下,全市大气污染物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其中,2008年奥运会举办期间,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指标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的要求,颗粒物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大城市水平。
  水环境。到2008年,结合流域水资源合理利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密云、怀柔水库水质继续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官厅水库基本恢复饮用水源功能,城市饮用水水质继续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的要求。市区和卫星城城市污水处理率(二级)达到90%,回用率力争达到50%。
  生态保护与建设。用水结构趋于合理,生态用水逐步增加。山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风沙危害区沙荒地治理率达到100%。2007年,全市城市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45%,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0%,形成山区、平原地区和市区绿化隔离带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农业面源污染、裸露农田扬尘基本得到控制。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0%。
  工业污染。全市工业污染源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力度,加快东南郊和石景山等重污染地区企业改造步伐,压缩钢铁、水泥等产品生产规模,市区200家左右企业实现调整搬迁,重点行业和郊区工业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固体废物、声环境、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环境。到2005年市区和卫星城城市生活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率达到30%,分类收集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理处置。到2008年城市建成区噪声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环境继续符合国家标准。 三、环境污染防治

  在规划期内,全市将围绕以控制颗粒物污染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和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市环境质量的迅速改善。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末端治理措施,更要加快源头削减,通过推广清洁生产、建设循环经济、提高标准、完善规划、调整能源结构、完善工业布局、提高机动车质量等工作,使污染物排放总量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城市的环境污染控制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大气污染防治
  北京市特别是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既要强化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也要在与大气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的全市及首都周边地区生态状况改善、工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水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煤烟型污染防治。提高优质能源比重,大幅度减少市区燃煤量。2007年全市耗煤总量由2001年的2600多万吨减少到1500万吨以下,其中市区燃煤量由2001年的1600万吨减少到800万吨左右,且全部使用低硫优质煤。同时,推广使用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完成第二条天然气进京管线的建设,到2008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50亿立方米。
  完成计划中的相关输配电工程,积极由首都周边地区引进电力资源。推广水源热泵等先进技术,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2007年市区电采暖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平方米。
  建设北京第三热电厂、高井电厂改用燃气项目(高井电厂现有燃煤锅炉停产,每年减少燃煤150万吨左右),新建、扩建太阳宫、草桥等冷热电联供的燃气供热厂,加强现有供热设施的节能挖潜,到2007年市区热力供热面积再增加5000万平方米左右。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地热资源,2007年全市地热、地温供暖制冷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
  积极开展节能工作,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加强建筑节能;促进工业节能,通过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单位GDP的节能率达到6%以上,单位GDP能耗和人均能耗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
  2005年年底前,市区现有2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城近郊区有条件改造的20吨以上燃煤锅炉和远郊城镇有条件改造的燃煤设施,鼓励改用清洁能源。远郊城镇无条件改造的使用清洁煤技术,发展集中供热。市区平房保留区采暖设施改用清洁能源。规划保留的20吨以上燃煤锅炉,通过使用低硫优质煤、应用高效脱硫和除尘技术以及采取其它节能控污措施,并安装在线监测仪,达到严格的排放标准。
  机动车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重点发展轨道交通(地铁、轻轨),加速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继续提高、完善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开始执行第二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II号标准),2005年执行第三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III号标准);加快提高其它车辆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步伐。不达标新车不准在京销售或上牌照。同时,积极组织销售与实行严格排放标准相适应的车用燃油。鼓励使用清洁燃料车、燃料电池车、电动汽车及达到更高排放标准的车辆。2007年年底前实现90%的公交车、70%的出租车为清洁能源车。
  采取措施加快老旧车辆淘汰,保证车辆总数增加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07年之前,力争淘汰1992年年底前投入使用的机动车,及时淘汰行驶50万公里以上的出租车。制定实施地方摩托车报废标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用车报废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制度,加严检测标准限值,将检测范围尽快扩大到所有在用车辆。
  实行环保标志管理,根据车辆排放情况相应加强交通管理,继续强化检查维修制度,保证车用油品质量。加强环保与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使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根据道路交通系统和公共交通发展建设情况,合理设置市区中心区公共停车车位数量,规范和提高停车收费价格,合理控制市区主要道路车流量。外埠过境车辆2004年年底前不再进入五环路以内行驶。采取其它缓解交通拥堵、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骑用自行车的交通管理措施。
  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工地必须达到规定的环保标准,坚持目前行之有效的各项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坚决控制施工扬尘。加强道路交通扬尘的防治,凡在四环路内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一律实行密闭运输。到2005年,市区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和洒水率达到100%。落实《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责任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和巡查。2005年基本消灭全市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继续加强全市砂石料场的治理和管理工作。全市裸露农田严格采取"留茬免耕"等扬尘控制措施。
  控制二次污染。采取以上削减气态污染物的措施,均有利于控制二次颗粒物产生和臭氧污染。同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的排放控制,采取积极措施削减工商业、建筑业和生活中的排放量。2005年前,全市加油站、主要储油库及炼油企业要实现油气的密闭回收。消灭露天喷漆现象,企业加装废气回收装置。严格控制有机涂料和有机溶剂的使用,鼓励使用水溶性涂料和其它替代产品、工艺。城市地区餐饮业油烟尽快全部进行治理,在烟尘达标基础上减少有机物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
  水是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根本,水污染防治要结合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综合考虑地区水循环管理。根据国家对海河流域的治理和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密云水库和相关地下水源,恢复官厅水库功能,并在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过程中重视污水再生资源化工作,以补充环境用水、市政用水和生产用水。
  饮用水源保护和水量、水质保证。加强与上游地区的协作,共同实现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保证密云、官厅水库上游来水的水质、水量。以恢复饮用水源功能为目标,完成计划中的官厅水库整治工作。完成密云、怀柔水库上游境内地区种植水源涵养林、水土流失治理等任务。以控制氮、磷排放为重点,水库周边积极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造林,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周围村镇与农村生活对水库水质的影响,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取消网箱养鱼。同时,严格执行地方法规,严格管理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旅游活动。在密云、怀柔分别成立水库联合执法队伍,对水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市区西郊和北郊山前地下水源侧向补给区源头的水污染防治。基本完成城市污水排除与处理系统建设,取消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防护区范围内的污水渗井、渗坑。自来水八厂防护区内继续实施生态农业、水源涵养林、村镇生活污染物治理等相关措施,并建成万亩水源保护林。有计划分步骤地关停地下水超采地区部分自备井,同时对现有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加强郊区城镇地下饮用水源的管理。
  城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市区坝河、清河、凉水河、北环水系和温榆河的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城市下游河流水质。2008年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2007年卫星城镇均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二级)达到90%。2007年80%的中心镇建成一级或二级集中污水处理厂。同时配套建设完善污泥处置系统。必要地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取用城市污水处理后提供市政、绿化或冲洗需水。新建排水管网考虑初期雨水处理设计。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中的环境管理,完善市场化、企业化经营机制。2007年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在线监控系统。完善主要地表水体新鲜水补给系统,合理利用密云水库和官厅水库蓄水提供下游河道新鲜水,同时强化城市河湖管理,加强巡查监督,保证重点河道和市区中心区水系等主要水体的水质按功能区达标。?br>

(三)固体废物管理
  继续推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政策,按照循环经济思路加强废物管理。重点通过替代燃煤、控制一次性物品使用、简化商品包装、净菜进城、倡导健康消费方式等措施,实现工业生产固体废物、商业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的源头削减,并强化回收利用。通过调整工业结构,加强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现有综合利用系统的管理,建设煤矸石、尾矿综合处理设施,200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之后继续提高。建立严格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实现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理处置。不能就地安全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集中处理,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填埋场。其中,对医疗废物严格实行集中处理处置,2005年集中安全处置率达到85%,2008年达到90%。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堆放和利用管理。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完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保证已建成的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新建焦家坡垃圾卫生填埋场等一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05年市区和卫星城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2007年年底前80%的中心镇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2007年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场(厂)集中在线监控系统。采取措施防止垃圾收运、处理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地下水、焚烧超标排放、恶臭等二次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现象的监督和处罚。 (四)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基本策略是通过实施总量控制计划,贯彻全过程控制和循环经济的思想,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广泛推行先进生产技术,淘汰落后工艺并关停严重污染企业,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特别是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
  鼓励企业将循环经济理念贯彻到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重点行业逐步开展循环经济建设,建设1-2个生态工业园区。继续在重点企业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强调全过程控制和源头削减,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郊区乡镇工业在提高技术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工艺,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城市工业搬迁的环境影响评价,防止污染向郊区转移。
  2008年之前完成东南郊和四环路内200家左右企业的调整搬迁。东南郊有污染的企业原则上实行停产或搬迁,四环路两侧土地利用性质原则上由工业用地改为商住用地。加强冶金、水泥生产粉尘污染控制,重点防治无组织排放。首钢到2002年年底前减产200万吨,2007年年底前进一步压缩生产规模,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同时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减少污染。房山区等远郊区县中小建材企业要逐步调整、关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2005年全市水泥立窑生产全部取消,严格控制水泥生产规模。

(五)噪声、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环境管理
  合理进行城市和社区规划,加强城市交通、施工工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道路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噪声扰民问题,在必要路段建设隔声屏障、降噪结构和低噪路面。加强夜间进城的大型货车的管理,控制其行驶路段和速度,四环路内禁止机动车鸣笛。城市建成区敏感地段禁止列车鸣笛,铁路沿线和轨道交通两侧必要路段实行居民搬迁、修建隔声屏障。按既定方案妥善解决首都机场周围的航空噪声扰民问题,重视机场扩建中的扰民问题。
  强化现有电磁辐射污染源和放射性源、放射性废物的申报登记和新建项目的审批工作。建成辐射环境管理中心、放射性废物库,建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与管理体系。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仅要开展以城市地区为重点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还要加强全市生态保护和建设,要实现城市环境质量长期稳定改善的目标,必须依靠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不仅包括市区环境污染防治的内容,还涉及郊区平原和山区乃至首都周边区域、流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
  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精神和北京市关于落实纲要的意见,在开展生态调查的基础上,制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加强全市绿化和城市综合整治,构筑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使农业生产转变为城市生态保障型农业;调整用水结构,保证生态用水,最终实现创建生态良好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

(一)划定生态功能区域并加强保护
  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官厅水库及周边地区和水源八厂等重要水源保护区、涵养区,永定河、潮白河、大沙河流域和昌平南口地区、延庆康庄地区五大重点防沙固沙区,以及潮河、白河、永定河、洳河上游深山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划定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抢救性保护,实行严格保护下的适度利用和科学恢复,防止进一步生态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对水、土地、森林、草场、矿产、水产渔业、生物物种、旅游等重点资源开发区实施强制性保护,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生态系统脆弱地区划定禁采区、禁垦区和禁伐区。
  抓好远郊区县创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的工作,发展高效型生态农业,实现生态良好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2005年前再建成小龙门、密云水库等15-20个自然保护区,以后继续增建,到2008年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10%。加强有关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旅游业统一规划管理,开展生态旅游,强化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建设。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及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监管体制。

(二)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为最大限度地保存地表和地下水库的清洁水源,最大限度地利用降水和再生水源,尽量保证生态用水需求。发展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建设节水型城市。
  继续加强节水工作,合理上调用水价格。2005年农田、果林全部实现节水灌溉,农业用水明显减少;2007年市区工业用水量将从目前6亿立方米左右减少到4.4亿立方米;开展城市节水,2007年节水器具普及率到80%;推行居住小区和单位中水回用。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发展,建设出水回用设施,2005年市区处理后的再生水回用量达到3亿立方米(包括工农业用水、市政杂用、灌溉、回补河道等),2008年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回用率力争达到50%左右。
  制订合理开采地下水计划,逐步恢复潜水水位,重点控制工农业取用地下水的数量。开展平原地区各类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研究。重视保护现有湿地生态系统,在适宜地区建设人工湿地。积极开展雨水利用工作,做好汛期雨洪的拦截及回灌工作,结合山前绿化、片林绿化、砂石料场整治、绿化铺装、郊区湿地系统建设等,补充、涵养地下水源。开展污水回灌地下水应用研究和适宜地区地下水回灌与储存应用研究。大力利用再生水的同时,完善各类再生水水质标准。

(三)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到2005年,完成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山区完成宜林山地造林面积10万公顷,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70%。平原完成"五河十路"两侧2.3万多公顷的绿化带及其它河道、道路绿色通道,完善农田林网化,郊区卫星城和中心镇达到园林城镇标准。市区建成1.25万公顷的绿化隔离带;建设第二条城市绿色生态屏障。到2007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47万公顷,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

(四)防沙治沙
  加快"三河两滩"五大风沙危害区(永定河、潮白河、大沙河、延庆康庄、昌平南口)的治理,到2005年完成防风固沙片林1万公顷;到2007年基本完成潜在沙化土地的治理。积极参与环京津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和国家有关首都生态圈建设工作。

(五)农业结构调整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强调农业生产在保护水、大气、土壤等方面的作用,控制谷物种植面积,减少水田种植面积,控制郊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大幅度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完善农业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发展绿色产业,贫瘠土地退耕还林还草,郊区不再开垦荒地用于农作物种植。采用种植越冬作物、加强农田林网建设、"留茬免耕"等各种形式的降尘措施,推广保护性农田耕作技术,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到2005年,季节性裸露农田基本实现不裸露。2004年前五环路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区的畜禽养殖业全部迁出或关闭,其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到2007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大力发展安全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实施标准化管理。郊区食用农产品100%达到安全农产品标准。

(六)生物多样性保护
  根据山区、平原、城市的地理特点,区别各个地区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制订实施针对性的生态保护和建设计划。完善围绕市区的绿化放射状系统,重视平原过渡地带的生态建设,初步形成城市中心与外部联系的自然及半自然的生态廊道。
  抓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结合保护区建设保护和恢复珍稀动植物栖息地。2005年完成林业生物防治研究推广中心、野生植物及湿地资源监测体系、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等工程的建设,2008年完成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建设。开展动物"再引入"工程相关技术的研究,加强珍稀物种回归自然栖息环境的技术研究。恢复和建设妫水流域、温榆河、汉石桥等湿地保护区。在各类城市绿地的建设中,注重植物多样性配置,建立大面积、物种多样的人工绿地生态系统。加强城市地区野生鸟类的保护。
  开展相关的基因工程方面的研究与应用。

(七)城市绿化美化
  到2005年,市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2007年达到43%以上。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区每区完成2处3-5公顷以上、近郊区每区完成3处10公顷以上的大型集中绿地建设,力争形成50块1公顷以上以乔木为主的大型集中绿地。利用一切可能扩大公共绿地,基本形成500米服务半径的街区公园布局。完善市区二环和东西、南北"十字"景观轴线的两侧绿化,搞好其它城市道路、水系两侧绿化,高标准完成255条主要大街的绿化改造。广泛开展立体绿化,有条件的墙体、立交桥进行垂直绿化,逐步试点并推广屋顶绿化,鼓励和引导居民绿化阳台。继续实施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措施。保护和适当增加市区水面,完善水面景观。

(八)环境综合整治
  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章建筑,2004年基本拆除城近郊区现有的违法建设,2007年基本拆除全市违法建设。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此类地区外来人口的管理。到2007年,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达到市区水平。建设和完善城市地区生活垃圾收容设施,做到密闭清运,日产日清。规范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外观,使其外观整齐、美观并保持古都风貌。

五、奥运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一)规划选址
  比赛线路和场馆选址符合城市规划的体育和文化设施用地范围,避开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规划奥林匹克公园内文化遗产在奥林匹克公园建设时将予保留并妥善保护,公园建成后使文物周围环境大大改善。充分利用当地景观设计建设奥运设施。开展奥运建设和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清洁能源
  场馆设计中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等技术手段。辅助设施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包括奥林匹克公园、各场馆的路灯、草坪灯、公共厕所照明、绿地灌溉等,全部使用太阳能。奥运村洗浴热水供应采用太阳能集热管技术。利用奥林匹克公园周围地热资源或其它可再生能源、水源热泵技术,满足运动员村供热制冷需要。研究利用电网中的风力发电或建设本地风力发电设施,为奥林匹克公园提供部分电力。

(三)清洁交通
  利用公共交通组织奥运交通,建设连接市区轨道交通系统的轨道交通。制订公交优先政策,如凭比赛门票免费乘坐有关线路的公交车。奥林匹克公园内采用零排放车辆和超低排放车辆。鼓励骑用自行车,奥运村建设自行车道、提供自行车。

(四)保护资源
  节水、节能是奥运设施建设和活动组织中的必要原则,建设中将采用各种节水、节能建筑材料和设备。保护饮用水源,靠近水源保护区的场馆采用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技术。奥林匹克公园内的绿地灌溉、洗车、冲地全部使用处理后的中水或污水,保证奥运公园内水面水质。采取措施保护旅游资源和其它文化、地质遗产。

(五)废物管理
  限制一次性物品使用。场馆和有关商业、旅游设施内全部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医疗废物采取易地集中处理。

(六)绿化植树
  建设总面积达7平方公里的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在比赛场馆周边建设大型节水型绿地,形成各自绿化风格和特色。奥运工程用地绿化面积总比例达到40-50%。选择适宜绿化品种,特别是本地物种,努力发展灌木、宿根花卉和地被植物,力求乔、灌、花相结合,强调与周围自然景观协调。

(七)绿色产品
  部分辅助设施、材料和器具使用可再生材料或再生材料,主要印刷品使用再生纸。建筑材料选择中进行产品生命周期环保评价。 (八)清洁技术
  广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技术、燃料电池技术、现代化交通管理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技术等。提前6年落实削减臭氧层消耗物质的计划。

(九)清洁施工
  施工中各项活动须与上述环保措施保持一致,并采用降尘、降噪、合理运输等措施,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

(十)环境教育与公众参与
  在今后工作中全面推行2000年8月制订的《绿色奥运行动计划》。奥林匹克公园建设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在中小学中开?quot;绿色奥运"主题活动。

六、管理保障措施

  为保证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规划期内将重点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发展和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倡导环境保护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实施现代化的环境管理,落实"绿色奥运"主题。

(一)完善城市管理
  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行环境保护与领导责任相挂钩的决策责任制度,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统一监督管理机制和反馈机制,完善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在落实现有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同时,根据时代要求和环境实践,调整城市规划。加强城市中心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人口管理,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缓解城市人口压力,提高全市人口素质和生活品质。落?quot;经营城市"的理念,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迅速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处理好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用循环经济的思想指导北京的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设循环经济型产业;在全社会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物质和能源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逐步实现建设循环型社会的目标。重点加强资源开发、市政服务、工农业生产、商品流转和居家生活领域的废物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工作,特别强调工农业生产中的清洁生产和生态建设,建立首都建设和发展中的生态经济模式。 (二)加强环境监督
  结合北京实际,完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重点制订、修订噪声、危险废物、扬尘等污染防治法规,修订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时制订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收费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扩大环境执法队伍,加强环境监理能力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在重大环境行动中实施联合执法。
  完善管理制度,实现总量控制与全过程控制的有机结合,按照环境容量开展总量控制工作。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加强限期治理制度的实施。开展对环境敏感地区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价和后评估工作,开展政策环境评价、区域环境评价。 (三)提高环境意识
  制定和实施长期而全面的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加强环境警示教育,设立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完善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公布环境信息;开办环保热线和网站,完善信访管理和处理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在相关环境管理和决策制度中,逐步引入公众参与程序。结合节约资源和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的实施,引导公众养成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习惯。 (四)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科研,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继续开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的环境科学研究,加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体制、法律、文化、教育、统计、消费习惯等软科学研究。实现环境信息网络化管理。建成环境污染监控中心,实现环境监控的现代化,逐步扩大到地区生态系统的监控现代化。建立达到现代化水平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和救援队伍。重视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重点发展环保技术服务业。

(五)实施相关环境经济政策
  加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有效性分析,适时开发经济激励手段。将各种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标准以及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到略高于处理成本的水平。合理调整供热价格,积极推进按热能消费量征收供暖费的工作。研究、实行峰谷电价和居民(采暖)优惠电价。研究完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垃圾回收、企业搬迁、废物综合利用等相关优惠政策。在部分行业和地区研究实行排污交易政策。同时,健全环境保护建设的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吸引社会投入,加强国际合作,保证环境总体投入达到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4%以上。

(六)建立"绿色奥运"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绿色奥运"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根据本规划原则和措施,结合开展"绿色奥运"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需要及结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制定奥运设施室内外空气监测、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环境安全评价、赞助商资质认可、建筑材料评价、建筑设计环境要求等专项技术规范或技术指南。建立由国内外专家、民间环保组织、企业、赞助商和市民组成的环境顾问咨询网络。建立专业审核与评审体系,实现"绿色奥运"实施过程的持续改进。建立奥运期间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所有奥运设施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有计划、分阶段的对奥运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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