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16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武新星) 今天,北京市建委发出通知,要求2009年3月1日前,全市在施工工程和即将开工的工程,在施工扬尘、渣土运输、声光排放、安全生产等方面达标。2009年3月1日以后,全市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要求组织施工,全面实现达标。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留下了一大批宝贵遗产。在奥运会筹办过程中,北京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管理运行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特别是在践行“绿色奥运”方面,北京奥运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大力推行建筑节能、环境与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绿色环保建材,从整体上提升了北京建筑行业建设水平。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包括限制降水、控制扬尘、绿色运输、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等),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负责协调、解决因绿色施工落实不到位导致的噪音和光照射扰民问题。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程》组织施工,发现绿色施工措施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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