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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20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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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生态建设

  “十一五”时期,生态建设的总体思路是:落实区县功能定位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区县和区域生态保护建设工作。按照城乡统筹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重视和加强农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按照“两屏、一网、多点”的森林生态基本格局,建设功能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按照环境资源优先原则,加强开发建设管理和自然资源保护;按照建立长效区域生态合作机制的目标,加强区域生态协同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

  一、山区生态保障体系建设

  在基本实现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后,重点优化森林结构。北部燕山山区结合密云、怀柔、官厅等水库水源保护,重点建设和改造不同类型的水源涵养林;西部太行山以恢复和提高植被覆盖为基本目标,飞、封、造、管相结合,重点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林系统。同时结合长城等旅游景区开发建设风景林,并在山前地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林,基本形成深远山以森林为主体、浅山前脸山以风景林、生态经济林为重点组成,具备缓冲和纵深防御功能的防护林体系。加强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林火综合管理,开展森林病虫害无公害防治。

   (一)京津风沙源治理及太行山绿化

  继续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67万公顷,封山育林面积6.67万公顷。太行山绿化二期建设完成人工造林0.67万公顷,封山育林(灌)0.67万公顷。飞播造林原播区内成苗率达不到要求的地块进行人工撒播或点播造林2.27万公顷;前山脸地区爆破整地造林0.67万公顷;实施人工种草盖沙1万公顷。

   (二)水源保护林建设

  “十一五”期间完成水源保护人工造林建设0.67万公顷。按照保护水质的要求,加强树种结构改造,逐步形成乔灌草结合、多层次的林分结构。加快建立水源保护林监测体系,开展水源保护林效益评价。

   (三)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

  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涉及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10个区县,“十一五”期间完成中幼林抚育工程 10万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3.3万公顷。

   (四)矿山生态恢复

  制定矿业准入环境标准,建立经济保障制度,制定相关政策,落实治理修复资金,鼓励企业和地方政府采取建筑弃土综合利用、地貌恢复、绿化造林等相结合的生态恢复措施,推动矿山、砂石坑、窑坑治理和生态恢复。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的砂石坑、窑坑得到生态恢复。

  二、平原生态屏障体系建设

   (一)平原生态防护带建设

  以潮白河沿线的东部防护带、永定河沿线的西部防护带为主线,以公路、河流绿色通道和农田林带、片林为脉络,以规划新城、重点镇为重点,建设平原生态防护屏障,形成城乡一体的绿化体系。东部生态带以潮白河为线,重点建设潮白河森林公园、古运河森林文化公园、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西部生态带以永定河为线,重点建设榆垡、葫芦垡等大面积防风固沙片林,构成平原生态防护网络的两道主纲。

   (二)绿色通道建设

  完成绿色通道建设0.33万公顷,平原地区完成过熟林更新改造任务0.30万公顷,市级以上的公路、河流两侧建设30-50米永久性绿化带,区县级公路、河流两侧建设20-30米永久性绿化带,形成乔灌花草相结合、多树种、多层次、多结构、纵横交错的绿色通道。加快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两环、九楔、五片”的环城林带建设,防止城市及农村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和蔓延,保证城市中心区基本的生态环境和合理的生态空间补给,打通城乡生态走廊。

   (三)沙化土地治理

  加强沙化或潜在沙化土地治理,重点在潮白河沿岸、永定河沿岸、大沙河沿岸、南口、康庄等风沙危害区,进行灌草覆盖0.61万公顷,高效生态园0.28万公顷,治沙示范面积0.16万公顷。

   (四)郊野公园建设

  结合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和楔形绿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4个功能明确、规模适度、生态作用明显的郊野公园。结合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实施南苑生态公园、东郊游憩公园、北郊森林公园和西北郊历史公园等4大郊野公园工程。

  开展相关景观资源和自然资源评价,编制相应规划,对涉及到的区域提出控制要求。对四大郊野公园用地范围内所涉及到的河湖湿地、自然保护、水源保护等生态限制要素,按相关规定从严执行。

  三、城市及城乡结合地区生态圈建设

   (一)中心城绿地系统建设

  紧密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路网建设、“城中村”整治等工作重点,继续在中心城建设生态效应突出的万米以上集中大绿地,努力提高城市绿地总量和建设质量。积极推进公共绿地建设,逐步实现市民出行500米见公园绿地的目标。

  2010年前,中心城万米集中公共绿地由600多公顷提高到1100公顷,同时因地制宜建设500平方米以上小型公共绿地。围绕旧城区明清城垣,建设、拓展和完善“绿色城墙”,围绕城市环路建设环状绿化生态圈层,完善沟通环状圈层的快速路、铁路和河道绿化带的建设,形成经络分明的城市生态绿网。加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提高、新建居住区绿化监管、老居住区和街巷胡同绿化改造等工作。

  加强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的管护和建设,到2010年绿化隔离地区面积达到125平方公里。

   (二)郊区新城和重点镇绿地系统建设

  加快完成11个规划新城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切实保证新城生态建设的高起点、高水平,加强对重点镇和中心村的绿化建设的指导,使每一个重点镇的绿化建设都能自成完整生态系统,同时与全市城市绿化和周围农村生态环境成为有机整体。

   (三)强化城市景观水系整治

  强化城市景观水系整治,对现有20余个湖泊分期分批进行疏挖治理,修理堤岸、护坡,适时补充清洁水,改善湖泊水质。规划建设奥运公园、朝阳生态园等5个景观生态公园,使市区水面由现状的920公顷增加到1236公顷。

   (四)增加生态用水

  根据中心城水系的功能及水质标准,采用不同水源,努力保证生态用水,改善河流水质。适当增加人均拥有的水面面积,在城市中心区新建湖泊型湿地。在郊区有关新城附近,通过水资源合理调度,恢复永定河三家店—黄良公路段水面,恢复顺义、怀柔以及密云附近潮白河河道水面。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一)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快永定河三家店等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完善松山、百花山、喇叭沟门、野鸭湖等自然保护区,条件成熟的提高保护区级别。2010年,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24个,其中国家级2个、市级14个、县级8个,总面积为16.5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10%以上。

  重点建设和恢复汉石桥、南海子、潮白河上游等7大湿地,使湿地总数达到12个,其中国家级1个,市级6个;重点提高野鸭湖、密云水库等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积极推动城市湿地公园的申报,提高湿地公园管理与保护水平。

   (二)加强乡土、珍稀动植物保护,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开展平原地区植物、鸟类、鱼类的本底调查工作,加大乡土植物选育和应用力度,挖掘地带性植物基因多样性潜力,增加城市绿地中乡土植物种类的比例。充分利用动、植物园资源保护的优势,研究推广珍稀动植物的迁地保护技术。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物种的监测,及时掌握重点保护物种资源的消长动态。加大生物引进后期的监管和入侵有害生物的治理力度,制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综合控制预案,防止境外有害生物的入侵,确保本市生物安全。

  五、农业及农村环境保护

   (一)生态示范区及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以生态区县与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三级创建”为载体,推进郊区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到2010年,9个郊区县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0个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约400个村建成“文明生态村”。

   (二)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郊区镇、村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收运体系建设,推广“村收集、镇集中、区(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到2010年,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所有规划新城、卫星城和重点镇的建成区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排污管网,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系统,郊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布局,郊区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进入市政府批准的工业开发区。加强现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推进乡镇企业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三)农业废物污染治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

  2010年前完成现有428家规模化猪场粪便污染治理,带动其它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鼓励现有养殖小区进行适度规模集中,并开展以沼气发酵处理技术为主的生态化治理,实现农牧生产的有机结合。

  加强农业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鼓励其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实现农作物秸秆和果树残枝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还田、能源利用和有机肥料等利用方式,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发酵和饲料转化技术,提高秸秆残枝综合利用率。研究和制定经济激励政策,积极扶持郊区农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优质的可再生能源,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继续开展季节性裸露农田机械化综合治理。大力推广免耕播种机械、深松机械等现代化农业机械设备和生物覆盖技术、防虫除草技术一体化的农田保护性耕作方式。根据全市裸露农田治理需要,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牧草和多年生中草药等季节性裸露农田生物覆盖技术。

  以生态农业为核心开展节约型都市农业建设,大力节肥、节药、节能、节地、节水,建设节约型和都市农业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开展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调整和优化农田用肥结构,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和缓释肥,逐步减少氮、磷、钾等单质肥料的用量。

  推广生物和物理防治农田病虫害技术,科学施用农药并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提高生物农药施用比例,使全市农用化学品使用量逐年减少,保护地下水质、空气质量、生态系统和农产品安全。

  六、生态建设管理

   (一)法律政策保障及经济激励

  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等管理办法,完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制定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管理机制、“三级创建”工作机制。根据受益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开发者补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矿山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机制;完善有关绿色产业开发政策,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保障机制,调动投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二)生态科研监控体系建设

  开展本市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督监测。建立以环境监测部门为主体、以遥感技术定点监测为主要手段、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及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库。建立绿地、水体、森林、水泥地、柏油路面、建筑屋顶等城市特殊下垫面气候监测站;建立城市边界层气象塔,与郊区气象塔联网构成能够长期监测城市和郊区大气边界层内的风、温、湿和大气成分的监测系统。完善农业生态气象监测站网,调整和补充观测项目,加强土壤水分、作物全生育期、农林生态系统中小气候、温室气体及其它生态因子的监测。

  开展北京市生态环境承载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三级创建”效益、资源补偿及环境经济激励补偿政策、污染土地生态环境恢复及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技术与示范工程建设等研究;开展对沙尘、地质灾害、火灾、持续重污染等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的预测和模拟;开展生态气象变化趋势预测以及北京及周边地区气候演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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